四、资格审查
(一)网上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才办)通过“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其中,市级事业单位报考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各县(区,含巴中经济开发区,下同)事业单位报考考生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市、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才办)将在接收考生报名资料后及时审核并告知考生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再报其他岗位。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凭初审合格材料、《报名表》及报名资料复印件,到面试考点现场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并按《面试考核通知书》上相关要求及时参加面试考核。(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市、县(区)委组织部(市、县<区>人才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在高校招聘会现场对现场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随即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并按《面试考核通知书》上相关要求及时参加面试考核。工作人员留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表》及报名资料复印件。(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报考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考考生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四)企业报考考生资格审查由企业自行组织审核。五、考试考核
(一)企业引才。实行自主招聘,由企业自行确定考核方式并灵活组织实施,可采取智联招聘提供的线上面试平台进行线上面试。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书。市级国有、民营企业聘用人员分别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归口单位汇总,县(区)企业聘用人员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才办)汇总,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备案。
(二)事业单位引才。采取面谈、面试考核、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报考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核时,报考考生必须同时携带《考试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1.考点设置。全国各地报考考生可以就近选择面试考点参加面试考核,每名报考考生在一个面试考点只能参加一个岗位面试考核,每个岗位每名报考考生只能参加一次面试考核,否则取消本次人才引进资格。
(1)面试考点。在成都、重庆、兰州3个城市设置综合类岗位面试考点;在成都、重庆、兰州,陕西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5个城市(高校)设置教育类岗位面试考点;在成都,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5个城市(高校)设置卫生类岗位面试考点。
(2)笔试考点。只在巴中设置笔试考点。2.面谈。对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座谈交流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对特别优秀又暂无合适引进岗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先行登记在册再面向全市定向推荐、双向选择合适岗位。
3.面试考核。对“同一岗位仅有A类、B类、C类、D类人员报考的”“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的”,采取面试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4.面试+笔试。“报名对象涉及G类人员的(乡镇事业单位除外)”“用人单位要求进行业务技能测试的”,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先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意向人选”),再另行统一时间进行笔试(业务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另行组织并提前公告。
5.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
(1)不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
(2)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缺考人员的成绩以零分计算。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6.考核结果运用
(1)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考生不确定为意向人选,不签订意向协议书,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2)引才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报考考生面试成绩须不得低于本次面试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最低面试成绩,方可作为该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3)对只进行了面试考核的考生(意向人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笔试对考生业务技能水平或综合素质进一步测试,并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50%+笔试<满分为100分>×50%)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该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4)对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报考考生笔试成绩须不得低于本次笔试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最低笔试成绩,方可作为该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5)引才岗位一般按照意向人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岗位,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面谈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6)对未确定为体检对象且考试考核成绩超过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最低成绩要求的意向人选,市、县(区)委组织部(市、县<区>人才办)可根据实际需求,按“专业对口、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范围内启动统筹调剂程序,进一步优选体检对象。
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的报考考生(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一)体检。体检对象按照同一岗位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引进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报考考生□□素质、□□立场、□□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考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
(三)递补。因报考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因报考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批同意,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的考试考核成绩须超过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最低成绩要求。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
(四)体检费用由报考考生自行承担。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
www.bzswzzb.gov.cn)另行公告。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报考考生应及时关注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相关公告并确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电话号码错误或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考生自负。2022年应届毕业生完成体检、考察后,先签订《大学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可协商安排到岗实习。
七、公示和引进根据报考考生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人选名单。对拟引进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022年应届毕业生正式毕业后再办理引进手续)。
拟引进人选如系巴中市外在编在岗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直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